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9月2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面向存量住房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申请存量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同意以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作为共同抵押权人,将所购住房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申请资料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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