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印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月15日,记者获悉,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日前制定印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重点向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薄弱领域和地区倾斜,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倾斜。其支出范围在按照《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外,还适用于省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稀有剧种保护、农村文化建设、文化惠民活动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市县建设标志性常态化文艺演出品牌和扩大文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