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业务是典型的交叉销售模式”“银保渠道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近期举办的2023第四届银保合作发展论坛上,有嘉宾表示,这一轮“新银保”的发展正当时,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参与各方互利共赢、共创共享、提升价值。随着监管新政策的不断完善,银保业务的开展将进入新阶段。
有媒体报道,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银保渠道佣金费用“报行合一”的要求被再次强调。《通知》要求,各公司应据实列支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佣金等实际费用应与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在监管发文的背后,将给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和改变?
有业界人士介绍,保险公司借助银行的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营销保险产品,银行通过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获取表外业务收入,并帮助了客户完善资产配置。银保业务已成为保险公司的重要营销渠道之一。但如果保险机构只将银行视为分销渠道,将保险产品迁移在银行渠道售卖,银行从事交叉销售业务也只是单纯赚取中间费用,那么一旦保险产品失去收益优势,银保渠道则容易被取代。
中国保险业协会秘书长商敬国表示,银保合作是建立在客户价值的基础上的,离开这个基础合作很难持久。他认为,银保合作是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不能忽视客户利益而要提升客户价值。合作模式需要不断迭代升级,从销售合作转型到服务合作,服务是金融行业的核心价值。未来还要挖掘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价值,在产品创新、服务品质、风险管理、资产配置等方面进行探索。
“未来银保合作主要集中在渠道合作、产品合作、战略合作、资本合作、集团合作五种模式。”中国银行业协会原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说:“竞争是有极限、有界限的,所以要合作。要实现更好的合作,就要‘讲规矩’。金融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其跨越时间和空间,具有很强的契约规则。银保业务行稳致远的关键在于要合规,竞争要合规,合作也要合规,报备与执行的要合一。”
中国现代金融学会秘书长周月秋表示,银保业务挑战与创新是业界关注的重点。挑战来自数字化技术、更趋严格的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等。以监管为例,他说,除了报行合一,对数据隐私、网络安全、信息透明、及时披露等,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周月秋认为,由于银行、保险各自的行业属性,在进行银保业务创新时,要重视合作研讨客户经营策略,多做一些沟通和协调;要进一步规避同质化的产品,完善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效率;要从客户体验的角度推进服务一体化,完善线上、线下,售前、售中、售后的业务流程。
谈及数字化发展,有参会嘉宾表示,银行、保险行业都不缺少数据,但做好基础数据的交叉利用、合作设计分析模型、大模型的持续迭代并非易事,要重视行业的自身属性、严格遵守监管要求、聚焦客户的金融服务保障。